sam26 發表於 2013-1-11 18:03:57

男女滿足10個條件才能做夫妻 (上)




當一個男人遇上一個女人,從相識相知到相戀相愛,最後結為夫妻,這其中當然會有偶然的因素,但更有必然的因素,所謂“有緣千里來相會,無緣對面手難牽”。因此,從某種程度上說,男人女人相識相戀更多地是一種偶然,而能否走入婚姻結為夫妻則更多地靠必然的內在因素。


大千世界茫茫人海,相愛的人很多,但並非所有的人最終都能牽手步入婚姻的殿堂。有的人只是適合戀愛而並不適合結婚,因為適合做夫妻得滿足一些基本的要件,否則即使勉強結為夫妻也將難有幸福的生活。

  
一、兩個人首先得是談得來的朋友。

作為夫妻,最基本的應該是朋友,而且應是好朋友或知已,除非你們只是純生理意義上的傳宗接代型夫妻,否則連朋友關係都達不到怎麼做夫妻,即使勉強做了夫妻也將無法持久。


二、至少有大致相同的人生價值觀。

物以類聚,朋友間都應該在人生觀世界和價值上有基本一致的認識,至少能彼此默認對方的人生價值觀,否則怎麼做朋友?朋友尚且如此,夫妻要長期生活在一起,當然更得有共同的人生價值觀。夫妻追求的人生和生活目標不一致,對事物的看法存在嚴重的分歧,婚姻怎麼進行下去?

  
三、彼此要能做到充分瞭解信任。

瞭解對方是人際交往的基本前提,而要想做夫妻,瞭解當然是最最基本要做到的。對對方不瞭解,對方的家庭背景、受教育情況、性格脾氣、個性特質、生活習慣等等,這些都應該充分瞭解,至少得有基本的瞭解。瞭解當然還遠不夠,在瞭解之後,如果你能接納你所瞭解的這些東西,你還得充分的信任對方,沒有信任就沒有交往,夫妻尤其如此。

  
四、有矛盾衝突時兩人很容易溝通。

人與人之間當然難免會出現一些問題和矛盾,夫妻當然也一樣,而且因為天天在一起,發生摩擦衝突的可能性還更大。有矛盾不可怕,可怕的是彼此無法溝通而讓矛盾發展激化到不可收拾的地步,所以做夫妻的一個重要且基本的要件就是遇事彼此很容易就能溝通。


五、彼此有基本的犧牲“吃虧”精神。

夫妻之間是一種權利和義務的結合,但得到的東西和你付出的東西並不會總成比例,更不可能完全對等。夫妻一方總是會付出多些,而另一方會少些,作為夫妻當然不能斤斤計較,要有奉獻犧牲精神。婚姻中沒有誰欠誰的,也沒有高低貴賤之分,甘於犧牲付出也是做夫妻基本的要件之一。


待續...

下回文章: 男女滿足10個條件才能做夫妻 (下)

roger 發表於 2013-1-21 03:56:56

謝分享

yipsa 發表於 2013-1-21 20:33:46

{:203:}{:203:}
頁: [1]
查看完整版本: 男女滿足10個條件才能做夫妻 (上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