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樓主
發表於 2013-1-9 20:19: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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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實個案
個案經過(簡單敍述)
Sumarsix(印傭) 在2012年1月16日初到我家但在2012年1月26日寫辭職信給我, 但5天之後工人經Agent翻譯員聯絡我們說工人是給辭退要給工人一個月代通知金, Agent根本不理會工人所寫的辭職信, 因為Agent 說工人不會寫英文又不斷說是我們炒她, 不然就勞工處見. 我方在2月1日已預備了工人的回程機票, 並親身拿機票給Agent李X瑩小姐看並叫她跟工人聯絡, 其實反過來工人要給我們一個月代通知金, 我方再到勞工處了解回程機票不要馬上給工人, 否則我方很難拿回一個月代通知金. 其後Agent再沒有聯絡我們, 我方多次致電AGENT都沒有回電. 到了2月8日到Agent公司, 有關聯絡人李X瑩及翻譯員又同一時間放假及後了解才知道工人于2月6日報了勞工處並在2月21日到勞工處及追討我方一個月通知金HK$3,740.00及回程機票現金HK$3,000.00合共HK$6,740.00. 因回程機票于2月9日出發, Agent根本就想讓機票過期又同一時間用工人報勞工處申請工作Visa延期好讓幫工人找新僱主, 現時我已給有關文件供勞工處作参考. 不知到時工人再有沒有新花款, 煩呀!!
2012年2月21日- 勞工處
當天我提交了工人的辭職信給勞工處, 工人及陪同的Agent說工人自己本
身學歴低根本不能寫出英文辭職信, 另外Agent林X瑩小姐說根本沒有看過我方提及的回程機票, 我方跟著提供有關email證明已在2月1日供Agent参考, 這天Agent仍然不服又申請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及安排2012年3月23日開庭.
2012年3月23日 - 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
當天又重覆以上勞工處的資料, 但裁判官說工人本人已在Singapore工作了2年並說了2年英文, 沒有可能簡單書寫都不會, 最後給了我們十五分鐘作和解, 最後才知道工人由始至終都不知道我們已買了機票給她, 工人最終只要了飛機票就算, 原來想追我們一個月代通知金是Agent而利用了工人.
各位無論你炒工人或工人炒你 Agent都會用盡任何方法要僱主賠一個月代通知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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