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國國務院前日發表人權報告,提及《基本法》限制港人透過自由公平的選舉改變政府,部份立法會議員由代表主要經濟和社會界別的功能組別選出,這架構造成一人多票的情況。報告引述港府稱功能組別議員的選舉方式不合乎普選原則,但卻未有行動廢除。而特首於2012年委任68名區議員,未有履行承諾讓534席區議會全數由選舉產生。
報告又提及,本港於去年9月底發生針對8.31政制框架的大型示威活動,不滿特首候選人需經過親北京的提名委員會先行篩選。政府發言人回應報告稱,政改方案經過兩輪共7個月廣泛諮詢,合憲、合法、合情、合理,惟於6月18日「因有二十八位議員(即超過三分之一全體議員)投下反對票而遭到否決」;又重申政制發展屬內部事務,外國政府不應以任何形式作出干預。發言人又稱將於2016年1月1日起,廢除委任區議員制度。
■記者張婷婷